前天有民眾向業者租借沙灘車,行駛屏東車城保力林場外圍竹社路時,因不熟路況自摔地面坑洞,造成兩人多處擦挫傷送醫救治,屏東縣府交通旅遊處今日指出,在沙灘車尚未完成法制化程序前,請遊客切勿輕易嘗試體驗沙灘車遊程,以確保自身及他人安全。
警方指出,4月23日下午16時許,有遊客車城鄉竹社社區駕駛沙灘車自摔受傷,員警到場後了解,傷者黃姓遊客向業者租借沙灘車於竹社社區林間駕駛遊玩,因不熟路況,自摔於地面坑洞,造成黃姓駕駛及副座曾姓友人身上多處擦挫傷,兩人均意識清楚,經消防單位初步處理後送往南門醫院救治無生命危險。
屏東縣政府今日表達對此事的關心,並指出沙灘車管理不善,導致環境破壞、噪音污染、空氣污染、遊客安全問題等。縣府呼籲遊客在沙灘車尚未合法化之前,請勿輕易嘗試沙灘車遊程,以確保個人及他人安全。
屏府交旅處指出,基於遊客安全考量,現況沙灘車在機具合法、駕駛、乘客及罰則等方面,近期中央主管機關尚在研訂相關能引導地方政府自訂兼顧生態與地方發展的管理規範,在沙灘車租賃行為尚未取得合法經營前,提醒遊客切勿被廣告吸引,聽信後被誤導嘗試。
縣府交通旅遊處表示,屏東縣未來沙灘車將依中央所訂沙灘車管理指引架構朝納管方式辦理,並依中央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場域管理規定明確劃分何種場域係屬禁止沙灘車進入地區,如海岸、水利河川、林務、山坡地、風景區及國家公園等,及指出相關禁止事項及具體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