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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稽查醫療、美容業針孔設備!清查13家未發現異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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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屏東縣政府衛生局針對醫療機構及美容美體業者疑似針孔設備通報案展開稽查,截至昨(11)日止,已完成全縣12家醫療機構及1家美容美體業者查核,13家清查後均未發現針孔設備或異常情形,後續仍將持續追蹤查察,並配合

屏東縣政府衛生局針對醫療機構及美容美體業者疑似針孔設備通報案展開稽查,截至昨(11)日止,已完成全縣12家醫療機構及1家美容美體業者查核,13家清查後均未發現針孔設備或異常情形,後續仍將持續追蹤查察,並配合司法警察機關辦理相關調查。

衛生局表示,昨日上午會同屏東縣刑事警察大隊,二度前往屏東研醫明及視康診所稽查針孔設備,不過現場仍未開門營業。經多方聯繫吳姓負責人後,稽查人員於同日下午5時許再次前往現場查核,結果未發現偵煙器型針孔設備。



衛生局指出,視康診所設置於大樓1樓及6樓,其中6樓實際樓層為5樓,為該診所門診手術室,屬於診所合法醫療樓地板面積之一部分。稽查人員現場查核後,未發現與通報案件相同款式的偵煙器型針孔設備。衛生局也呼籲,民眾若認為隱私遭侵害,並持有相關事證,可向衛生局通報,或向警政單位報案。

衛生局強調,醫療機構若設置監控設備,應嚴格遵循《醫療機構醫療隱私維護規範》,並依《醫療法》第72條規定保障病人隱私與就醫權益;若查有違法蒐錄、侵害隱私或其他違法情事,將依法究辦,維護民眾安心就醫環境。

衛生局也補充,屏東研醫明屬美容美體業,並非醫療機構,與高雄吳家明眼科、研醫明整形美容及台南研醫明醫美診所為同體系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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