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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2女將無緣世錦賽!徐富癸、教練與律師要求協會負起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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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屏東兩名體操女將潘采宸、李佳蔚無緣世界競技體操錦標賽爭議持續延燒,立委徐富癸今(9)日與教練邱意婷、律師程耀樑等人召開記者會,要求運動部徹查體操協會決策程序及秘書長權限,相關失職人員必須負起責任。據了

屏東兩名體操女將潘采宸、李佳蔚無緣世界競技體操錦標賽爭議持續延燒,立委徐富癸今(9)日與教練邱意婷、律師程耀樑等人召開記者會,要求運動部徹查體操協會決策程序及秘書長權限,相關失職人員必須負起責任。

據了解,體操協會8月20日收到國際體操總會(FIG)通知後,當天下午由秘書長擅自回覆「不參賽」,導致選手完全不知情。徐富癸質疑,協會以「無法於期限內完成法定程序」為由放棄參賽,但究竟是哪一道程序來不及完成,以及秘書長是否有權單獨替選手做出決定,都應該查清楚。




徐富癸表示,兩名選手靠多年訓練及比賽成績,好不容易取得站上世界舞台的機會,「選手自己拚來的資格,協會憑什麼連問都不問,就替她們說不去?」他強調,行政程序若來不及,應該設法解決程序,而不是直接犧牲選手的參賽資格,並要求運動部調閱協會章程、分層負責表、選訓規定及完整決策紀錄,「如果有權,就把授權依據拿出來;如果沒有權,就必須追究責任。」

教練邱意婷則表示,最無法接受的是,選手甚至沒有被問過一句「妳要不要去」,參賽機會就已經遭到放棄。她指出,協會8月20日已做出不參賽決定,但直到8月27日她主動聯繫詢問時,仍不知道資格早已失去,也質疑若真的是程序來不及,為何連一通詢問選手意願的電話都沒有。



受屏東縣政府委託協助本案的程耀樑律師表示,目前最重要的是釐清8月20日當天完整決策過程,要求協會公開FIG通知信件、回覆內容、雙方往來紀錄,以及是否曾向理事長報告、通知選訓委員會或召開相關會議,同時提出秘書長的分層負責及授權文件,後續將視調查結果,協助選手及教練提出告訴、告發,或循申訴、仲裁程序尋求救濟。

屏東縣政府體育發展中心主任黃柏翰說,潘采宸、李佳蔚都是屏東長期培育的選手,不應因協會片面決策失去參賽機會,縣府已委請律師提供法律協助,針對運動部已將本案列入116年度經費補助缺失紀錄,邱意婷也擔心若最終只是刪減協會補助,真正受到影響的仍可能是選手。

徐富癸表示,究責必須針對真正做出決策的人,不能把後果再次轉嫁給選手,「不能第一次因協會失職失去世錦賽,第二次又因處分協會失去訓練或參賽資源。」他也要求運動部建立重大國際賽事資格的緊急處理制度,未來涉及接受或放棄參賽資格,都應保障選手及教練知情並表達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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