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林邊鄉昨(18)日晚間發生縱火及持刀搶劫案件,當時39歲蔡姓男子持裝有易燃物的玻璃瓶,先在林邊火車站外對多部車輛投擲釀火警,後來又跑到派出所旁的超商持刀搶劫,警方則在獲報後的五分鐘左右將人逮捕。
這起事件發生在18日晚間21時25分左右,39歲蔡嫌騎機車到林邊火車站外的停車場,先持易燃物朝車輛投擲縱火,燒毀現場4部車,犯案後又騎乘機車到約2、3百公尺處超商,途中又破壞路邊兩部車,最後手持西瓜刀跑進店內行搶數千元,造成超商門窗玻璃碎滿地。
據了解,蔡男住在林邊平常都是一個人生活,作案時使用的非汽油彈,疑似是將刷油漆剩下的松香水混裝在瓶中引燃投擲,據悉,當蔡男持刀行搶超商後被捕時,他也不諱言直指包含縱火在內都是他做的。
警方指出,21時25分許獲報林邊火車站外有一名男子縱火,現場火勢已由消防隊撲滅,經查涉案人蔡嫌不明原因至林邊火車站旁的自小客車丟擲引燃裝有易燃物之玻璃瓶,共造成4部小客車毀損,蔡嫌於縱火後立即騎乘機車至中山路萊爾富超商持刀強盜。
警方表示,21時30分員警立即在超商外查獲蔡嫌,至於犯案動機蔡嫌未交代,全案已報請屏東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