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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核三廠火警未即時通報!代表會主席怒撞大門 縣府擬重罰廠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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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屏東縣恆春鎮核三廠今(6)日上午發生火警,現場冒出大量黑煙嚇壞當地居民,事後卻發現竟未啟動通報機制,反而是民眾報案縣府及消防才得知,屏東縣政府對此動怒,針對核三廠並未在第一時間通報,管理權人恐面臨最高10

屏東縣恆春鎮核三廠今(6)日上午發生火警,現場冒出大量黑煙嚇壞當地居民,事後卻發現竟未啟動通報機制,反而是民眾報案縣府及消防才得知,屏東縣政府對此動怒,針對核三廠並未在第一時間通報,管理權人恐面臨最高10萬元罰款,另外恆春鎮代表會主席也因未通報疏散,憤怒駕車衝撞核三廠大門,場面一度緊張。

這起事件發生於2025年3月6日,根據屏東縣消防局通報,11時23分接獲民眾報案,指稱核三廠內冒出大量黑煙,立即派遣9車21人趕赴現場搶救,11時34分核三廠回報起火點位於廢棄空壓機廠房後方的兩座冷卻水塔,火勢已獲控制,隨後於11時50分完全撲滅,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

火警雖已撲滅,但未通報問題引發地方反彈,當地公所官員及鄉代會主席到場抗議,認為核三廠應在第一時間通知公所與相關單位,以利掌握狀況、進行必要的應對措施,避免可能的風險擴大。過程中代表會主席對此極為不滿,認為核三廠的處置不當,可能危及周邊居民安全,遂駕駛白色轎車衝撞核三廠大門,以示抗議。



屏東縣政府表示,依《屏東縣特定場所各類事件通報機制自治條例》第5條規定,核三廠發生火警時應立即通報主管機關,但消防局此次是接獲民眾報案後才得知消息,顯示核三廠未遵守通報程序,已違反規定。依條例規定,縣府可對管理權人處以4萬元至10萬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甚至停業或禁止使用。考量此次違規情節,縣府擬採最高額度10萬元裁罰,以示警惕,要求核三廠未來應嚴格遵守通報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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