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萬丹鄉丹榮路與和平路口26日發生死亡車禍,一輛機車闖紅燈高速撞上左轉的轎車,騎士送醫不治,為了加強取締闖紅燈造成的傷亡,屏東警分局將於3月4日至3月6日展開交通大執法,針對闖紅燈違規進行嚴格取締,最高可處5,400元罰鍰;屏東警分局轄區分別有屏東市、萬丹鄉、長治鄉、麟洛鄉。
警方指出,萬丹鄉丹榮路與和平路口於日前發生A1死亡交通事故,沿丹榮路直行的機車在號誌轉換為紅燈之際,闖紅燈高速撞上對向左轉彎的汽車,機車駕駛當場失去意識,經急救無效身亡。
警方統計,屏東警分局113年度共計舉發闖紅燈違規11,844件,顯示部分駕駛人未能確實遵守號誌行駛,恐增加事故風險。為有效減少違規及提升交通安全,警方自3月4日至3月6日將展開為期3日的交通大執法,針對闖紅燈違規行為加強取締。
警方說明,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規定,汽機車駕駛人若於有號誌管制路口闖紅燈直行、左轉或迴轉,將處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闖紅燈右轉則處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此外,慢車(含自行車、微型電動二輪車)駕駛人若違規闖紅燈,將處3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警方呼籲民眾,「黃燈」號誌用以警告車輛駕駛人及行人,表示紅色燈號即將顯示,屆時將失去通行路權,請駕駛人養成見黃燈亮起後減速行駛、準備停等的習慣,以保障自身及他人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