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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大執法!違規廣告物強制拆除 違者最高罰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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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屏東縣環保局自2月20日起,聯合各鄉鎮市公所展開違規廣告物取締與拆除行動,針對未經許可張貼或懸掛的廣告物,不論時間皆將強力執法,違者將依廢棄物清理法處以1,200至6,000元罰鍰。環保局指出,房仲、建商等業者長

屏東縣環保局自2月20日起,聯合各鄉鎮市公所展開違規廣告物取締與拆除行動,針對未經許可張貼或懸掛的廣告物,不論時間皆將強力執法,違者將依廢棄物清理法處以1,200至6,000元罰鍰。

環保局指出,房仲、建商等業者長期以來在電(燈)桿上大量張貼廣告,不僅影響市容,也危害行車安全。113年度環保局與各公所已拆除數萬件違規廣告,並裁處132件,累計罰款超過20萬元;而114年1月至今也已告發15件。環保局強調,將持續強力執法,對於使用外籍人士或人頭戶申請的電信門號,將依電信法進行停話處分。




近期屏東市區部分廣告業者在道路轉角與十字路口周邊違規懸掛布條,不僅影響交通視線,也導致環境髒亂,引發民怨。環保局提醒,非營利或公益活動須經核准後方可懸掛廣告物,並應遵守屏東縣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禁止橫跨車道、人行道,及在交通號誌周邊20公尺內設置,並於設置期限屆滿後自行拆除及清理固定物。

環保局呼籲,一張違規廣告物將對應一張罰單,業者應發揮公德心,避免違法受罰,可改用環保又經濟的合法廣告欄或社群媒體來達到宣傳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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