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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訊》長治鄉長古佳川因案停職 縣府派參議曾龍陽代理鄉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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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屏東縣長治鄉長古佳川因案一審遭判刑,根據地方制度法第79條,民選首長若在任期內確定需執行有期徒刑,則將喪失其職權或職務。為此縣府派參議曾龍陽代理長治鄉長一職,並於今日上午在長治鄉公所進行交接。屏東縣政府

屏東縣長治鄉長古佳川因案一審遭判刑,根據地方制度法第79條,民選首長若在任期內確定需執行有期徒刑,則將喪失其職權或職務。為此縣府派參議曾龍陽代理長治鄉長一職,並於今日上午在長治鄉公所進行交接。

屏東縣政府表示,屏東縣長治鄉長古佳川因案,經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依地方制度法規定辦理停職,並指派本府曾龍陽參議代理鄉長,交接典禮訂於113年3月22日上午10時於長治鄉公所辦理,期許在曾龍陽代理鄉長帶領下,維持鄉務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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