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選舉委員會審查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的候選人資格,昨(15)日公佈全台共有8名候選人不符合參選資格,其中包括屏東縣第一選區立法委員候選人、現任縣議員鄭清原。鄭清原昨晚受訪表示,接下來將提告中選會打行政訴訟,之後聲請釋憲。
鄭清原在接受訪問時指出,自從選罷法修訂後,他就已經清楚自己的參選資格不符,他表示,這次登記參選立委主要是為了取得入門票。鄭清原強調,法律應以不溯及既往為原則,他認為目前的做法違反了更生人的保護原則。他提到自己已經完成刑期,並在過去四十年間未有再犯罪行,因此認為自己應享有參政權。
鄭清原表示,憲法賦予人民有參政權,針對法律不溯既往原則、保護更生人的權益,以及維護法律中的無罪推定原則,接下來將針對資格不符部分向中選會提告打行政訴訟,並以聲請釋憲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