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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台銘連署書連環爆 潮州鎮長、屏市里長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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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屏東地檢署近日潮州鎮以現金交換郭台銘連署書的案件,在上週末問訊數名嫌疑人,其中3人已被法院裁定羈押禁見,調查中檢方發現潮州鎮鎮長周品全涉嫌此案,並於昨日於多地對其進行搜索,隨後獲得法院裁定羈押禁見。此

屏東地檢署近日偵辦潮州鎮以現金交換郭台銘連署書的案件,在上週末問訊數名嫌疑人,其中3人已被法院裁定羈押禁見,調查中檢方發現潮州鎮鎮長周品全涉嫌此案,並於昨日於多地對其進行搜索,隨後獲得法院裁定羈押禁見。此外,屏東市邱姓里長也涉嫌捲入連署書案件,涉嫌指示吳姓及張姓人士向選民發放空白連署書,並以200元新台幣的報酬為誘因,法院於11月18日對邱姓及吳姓嫌疑人作出羈押禁見的裁決,而張姓嫌疑人則以2萬元交保。​




屏東地檢署指揮屏東縣調查站、屏東縣刑警大隊、屏東分局及潮州分局先後執行兩波以現金換取總統副總統候選人連署書之不法案件,並經屏東地院於上週末分別裁定羈押禁見被告3人。

屏東地檢署日前接獲情資指出,屏東市邱姓里長涉嫌於9月底,指示吳姓、張姓向選民交付空白連署書,並要求為特定候選人連署即可獲得現金新臺幣(下同)200元之報酬,經指揮屏東縣調查站、屏東分局詳細蒐證後,於11月17日執行傳喚,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嫌疑人邱姓、吳姓、張姓涉嫌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7條第1項第2款,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向屏東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經屏東地院於112年11月18日裁定被告邱、吳2人羈押禁見,被告張姓則以2萬元具保。

屏東地檢署指出,10月26日潮州鎮查獲陳姓被告等3人共同涉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7條第1項第2款對連署人交付賄賂,使其為特定被連署人連署罪嫌,向屏東地院聲請羈押禁見陳姓被告3人獲准後,持續追查共犯,

屏東地檢署追查中發現潮州鎮鎮長周品全涉案,昨(19)日指揮屏東縣調查站、屏東縣刑警大隊、潮州分局至嫌疑人周品全工作地點、住所及居所等3處執行搜索,查扣相關證物,經檢察官複訊後,認周涉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7條第1項第2款,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性,於晚間向屏東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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