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數位化時代來臨,屏東縣警局開發「電子舉發製單系統」,員警「手寫」變成「電子罰單」,期望民眾遵守交通規則,以免荷包受損,試辦後未來將全面更換電子罰單,減少因筆跡難辨認造成的爭議。
局長李文章表示,鑑於員警手開交通罰單,常因字跡難以辨識而導致爭議,屏東縣警察局為避免執法爭議造成警民困擾,由交通隊試辦「電子舉發製單系統」,以取代手開交通違規罰單,預計110年元月上路。
交通隊長魏坤男指出,未來「電子舉發製單系統」,以警用小電腦與藍芽列印機系統連結後,即能開出電子罰單,平均製單時間只需一分鐘,對比手開罰單約需5分鐘作業時間,效率大幅提升,並能簡化登錄程序和資料查詢時間,除節省時間避免民眾等候外,更能有效降低錯誤率。
局長李文章強調,全台已有多縣市以電子罰單舉發違規,因應數位化時代趨勢,指示屏東交通隊先試辦執行,未來視員警回饋及執行成效推廣至全縣實施,籲請鄉親行車遵守交通規則,共同營造優質的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