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屏東小鎮資訊

屏東竹田前鄉長傅民雄涉貪案 屏東地院一審重判20年

| 發佈者: | 評論: 0

摘要: 屏東地方法院今(31)日下午宣判傅民雄等人貪污案,前竹田鄉長傅民雄因涉公共工程回扣與收賄罪名,遭判處有期徒刑20年、罰金200萬元,並褫奪公權8年,其餘被告依貪污治罪條例與政府採購法等罪,分別判處徒刑、罰金或

屏東地方法院今(31)日下午宣判傅民雄等人貪污案,前竹田鄉長傅民雄因涉公共工程回扣與收賄罪名,遭判處有期徒刑20年、罰金200萬元,並褫奪公權8年,其餘被告依貪污治罪條例與政府採購法等罪,分別判處徒刑、罰金或緩刑,全案可上訴。

根據法院判決提到,傅民雄在任內涉與公所人員與業者共謀,於竹田國小通學步道、圓通寺環境整備及納骨堂等工程中收取回扣,金額從數十萬至百萬元不等,其中部分回扣由他人代為收取,或於鄉公所、停車場等處交付。

另有多名營造與設計業者涉在麟洛、佳冬等鄉投標案中提供回扣,包括協助撰寫預算書爭取補助,再以工程款一定比例作為回饋;部分被告亦因圍標行為、妨害投標遭判刑。法院判決指出,各項工程涉及賄款交付、回扣收受或不正確競標等情節,多數被告坦承犯行,並有證據佐證,故依罪判刑並宣告沒收犯罪所得。

其中,竹田鄉公所前相關人員與營造業者依情節分別判刑2年6月至5月不等,部分緩刑或可易科罰金;另有1人因自首獲免刑處分。



最新評論

作者廣告
123


關於我們|屏東小鎮粉絲團|手機版|小黑屋|隱私權政策|屏東小鎮資訊

GMT+8, 2025-8-1 21:03 , Processed in 0.046156 second(s), 21 queries .

回到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