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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地院駁回保外就醫請求 屏東議長周典論再延押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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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屏東議長周典論因涉嫌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於今年2月22日起羈押三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在羈押期滿前,他申請保外就醫治療心臟疾病,但法院認為其疾病可在戒護外醫條件下治療,無需保外就醫,並基於避免勾

屏東議長周典論因涉嫌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於今年2月22日起羈押三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在羈押期滿前,他申請保外就醫治療心臟疾病,但法院認為其疾病可在戒護外醫條件下治療,無需保外就醫,並基於避免勾串共犯及證人、確保選舉公正等考量,昨(15)日裁定自5月22日起延長羈押兩個月,繼續禁止接見通信。

屏東議長周典論涉嫌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以賄賂方式取得連署支持。法院於113年2月22日訊問後,認定其嫌疑重大且可能勾串共犯及證人,裁定羈押三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隨著羈押期將滿,法院於113年5月7日再次訊問周典論。

周典論表示希望能保外就醫治療心臟疾病。辯護人指出,本案有多項程序瑕疵,部分起訴事實與法律構成要件不符,且周典論未與同案被告勾串,無需羈押。此外,案件非重罪,周典論已羈押四個半月,其他同案被告已緩起訴,繼續羈押不符比例原則,並提出心臟疾病需保外就醫為由,要求解除羈押。

然而,法院認為,周典論交付新台幣500萬元給同案被告周品全,是以每人500元的代價取得1萬份連署書,與他所辯稱的給連署人員的工作費不同。周典論在偵查中兩次否認交付款項,其掩飾行為不合常理。綜合其他證據,法院認定周典論涉案嫌疑重大。

辯護人指出,同案其他被告的辯護人在部分警、偵訊時未在場或訊問時被上手銬,法院認為這些情況涉及證據能力問題,與是否延長羈押無關。




屏東法院提到,根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7條,犯罪為集合犯態樣,即便部分選民先連署後取得金錢,但其他選民先收賄後連署仍構成立罪,即使部分選民不符合交付賄賂的要件,仍可能構成行求、期約賄賂,這部分需待日後審理確定,與是否延長羈押無關。此外,周典論迄今仍否認犯行,其供述與同案被告的證詞互異,法院認為在案件進行審理和交互詰問前,難以排除其勾串共犯及證人的可能性。周典論長期擔任屏東縣議會議長,對同案被告周品全(潮州鎮鎮長)有影響力,可能對其他被告和證人造成心理壓力,羈押原因未消滅。

關於周典論心臟疾病需保外就醫一節,法院詢問屏東基督教醫院及屏東看守所,確認其確有心臟疾病,但可通過戒護外醫進一步檢查和治療,無需保外就醫。即便屏東基督教醫院設備不足,亦可轉診至其他醫學中心檢查和治療。綜合以上情況,法院考量選舉公正性的重要性及刑事司法權的有效行使,認為延長羈押仍屬適當、必要,且符合比例原則。

屏東法院裁定自113年5月22日起延長羈押兩個月,並禁止接見和通信。至於同案被告周品全等人已認罪並符合緩起訴條件,與周典論的態度不同,其他類似案件的處理方式與本案羈押的必要性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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