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三民二分局鼎山派出所今晚發生員警清槍時,因為沒有卸除彈匣而誤觸射擊,子彈直接朝一旁的清槍桶射進去,正巧當時督察在場,因未依規定落實清槍程序,將記過處分,相關監督人員併予行政處分。
三民二分局指出,鼎山派出所陳姓巡佐於6月16日19時欲繳還械彈,在清槍桶前未落實清槍程序,疏忘先行卸除彈匣,卻槍口對著清槍桶清槍,誤觸擊發,子彈直接射進桶內,幸無人員受傷。
三民二分局表示,陳姓員警未依規定落實清槍程序,將依規定議處,記過處分,相關監督人員併予行政處分;並督促各外勤單位落實「員警出(退)勤領(繳)械彈暨安全清槍操作程序」,防止類似事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