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市機場北路測速照相機在2月底正式開拍,至今已經過了一個月,只要行車速度超過50公里就會被拍照取締,許多民眾超速遭拍攝罰緩,交通隊會同相關單位前往會勘,決定先撤除固定式測速,改採移動式不定時不定點測速,速限不變。
屏東市機場北路這隻測速照相限速50公里,許多民眾行經時常被開紅單,反應速限太低,縣議員曾義雄會同交通隊、市公所等相關單位到場勘查,希望能夠提高速限到50公里,但受限於法令規定鄉道的行車時速為40公里,變更為市區道路時又受限於管理單位變更,問題太過複雜,因此決定先撤除固定式測速照相,改採移動式不定時不定點測速,以符合民意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