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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議員抗議拆屋傷2女警 一句話引發網友論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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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屏東火車站公勇路16日縣府執行拆除工程,縣議員蔣月惠與5、6名牴觸戶到現場抗議,抗議過程與現場員警發生拉扯衝突,過程中與女警發生拉扯衝突,蔣月惠為了掙脫控制,在拉扯時打中一名女警頭部,還咬了女警張雅婷的手 ...


屏東火車站公勇路16日縣府執行拆除工程,縣議員蔣月惠與5、6名牴觸戶到現場抗議,抗議過程與現場員警發生衝突,過程中
與女警發生拉扯,蔣月惠為了掙脫控制,在拉扯時打中一名女警頭部,還咬了女警張雅婷的手臂,過程被PO上網路,引發網友正反論戰。

影/衝突影片曝光(自由高雄-即時火新聞)

︽影片載入中---




警方今天開記者會將蔣月惠依妨害公務、傷害罪嫌送辦:蔣月惠也在臉書PO文表示 握有權利的人,很喜歡用一句,依法行政 ,用公權力,來威赫弱勢底層百姓就範,因一句他們在行使公權力,你們不得侵犯,侵犯者就被潘孟安政府提告送法院」。




圖:女警手臂還留被咬傷齒痕(翻攝照片)


圖:議員腳也扭傷掛彩(翻攝照片)


網友紛紛留言表示,「如果那天圍住蔣議員的是男警們,會不會性騷擾都出來了」、「 警察也是在工作,何必為難跟施暴呢?」、「如果抓小偷受傷了根本不會那麼大篇幅的報導 看來有問題 」:但也有網友支持議員表示:「蔣議員受傷,也可提告 」、「咬人不對,議員也沒錯,個立場不同,職業性質不同」、「我願意投票他,夠真誠,夠熱血,超讚」。


縣府及警局今天認為蔣月惠不理性地攻擊員警,依妨害公務、傷害罪嫌將她移送地檢署偵辦。蔣月惠則表示,她對於女警受傷表示歉意,雙方都受傷,她不會告員警,因警方是奉命行事,但她認為縣長潘孟安要負最大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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