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常常在求職網站又或者是臉書社團看見公司在徵人,有些會很明確的將薪水的計算方式寫出來,不過也有不少是直接寫面議,意思就是說要當面投履歷才跟你說,不過有立委提案,未來薪水在四萬元以下,不得寫面議,獲得網友一致認同。
根據TVBS報導,有立委提案,如果薪資是4萬以下求職網站不可以寫薪資面議,一定要寫出薪資級距,若是違反最高可以處30萬元。國民黨立委陳宜民指出,這樣才能讓社會新鮮人有一個底,免得到了面試現場,資方又會說服說先試用期。
此新聞一出獲得大多數網友的支持,有民眾就指出,面議其實暗藏著可能薪水不符勞基法,資方刻意隱藏薪水免得被查。至於讀者怎麼看呢?歡迎留下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