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賠償支出總額為3.6億元,於經濟部核備後,將從下期電費帳單起扣減。台電表示,此次電費扣減專案,一般民生、小商店用戶,減收一天電費;另工業用戶及表燈時間電價用戶,將扣減一天基本電費;工業大戶停電災損部分也將依此標準,不會再有「專案」補償計劃。
一般民生、小商店用戶部分,現行制度是「底度費 x 4% x 停電次數」,以昨日若停電2次計算,電費減免約3元。透過專案,以去年夏天平均月用電424度計算,減收停電戶電費約34元。至於大用戶部分,台電指出,現行制度為「基本電費 x 千分之3 x 停電時數」,若以高壓供電用電量約1,000瓩的賣場為例,夏月期間每月基本電費約22.3萬元,以停電2小時計算,約可減免1300元電費。透過專案則扣除約7,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