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地檢署偵辦竹田鄉鄉長吳振中涉貪案,吳姓鄉長涉嫌收受謝姓人士90萬元賄賂,協助錄取清潔隊員。11月7日檢方搜索其住處及辦公室並傳喚涉案人員,檢方認為其罪嫌重大且有滅證之虞聲請羈押禁見,法院今(8)日下午裁定羈押禁見。
屏東地檢署指揮廉政署南部調查組,偵辦屏東縣竹田鄉鄉長吳振中涉嫌貪污案件。11月7日,檢方持屏東地方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前往吳振中的住處和鄉公所辦公室進行搜索,並傳喚涉案的行賄人謝姓等人。經複訊後,檢察官認為吳振中涉嫌重大,當晚向屏東地院聲請羈押禁見。
屏東地檢署調查發現,吳振中自111年12月25日就任竹田鄉長以來,因掌有人事決定權,收受謝姓人士90萬元賄賂,並允諾錄取謝姓為清潔隊員。吳振中收取賄款後,謝姓順利參加鄉公所面試並獲錄取。
經複訊,檢察官認為吳振中涉嫌貪污治罪條例中收受賄賂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湮滅證據、串供之虞,為期五年以上的重罪,具羈押必要。檢察官蔡佰達、邱瀞慧於羈押庭中論述後,屏東地院下午裁定吳振中收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