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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警方連三天取締610件行人違規 屏東車站外上榜前兩名

2024-9-5 17:27| 發佈者: 生活中心| 評論: 0

摘要: 屏東縣警方自9月2日起連續三天針對車輛未禮讓行人及行人違規的路口,展開專案取締行動,這三天全屏東縣共取締了739件違規,光是行人違規部分就達610件。其中,近期在各大社群中討論頗多的屏東車站外,也就是屏東市重

屏東縣警方自9月2日起連續三天針對車輛未禮讓行人及行人違規的路口,展開專案取締行動,這三天全屏東縣共取締了739件違規,光是行人違規部分就達610件。其中,近期在各大社群中討論頗多的屏東車站外,也就是屏東市重慶路、公勇路,分別取締137件、123件,成為此次取締數量前兩名的地點。

根據《小鎮》了解,此次取締行動主要針對行人違規,警方取締期間,有不少民眾在網路上分享被開單的經歷,特別集中在屏東車站外的路段。有部分民眾反映,遭開單後只能到各警分局繳納,感到相當不便。更有民眾表示,自己從屏東車站後方大門走過網狀線至對面停車場就被開罰,認為該處應多設置斑馬線才合理,避免不必要的取締。




據統計,自9月2日至4日為期3天,行人違規取締件數為610件,前五名分別為屏東市重慶路137件、屏東市公勇路123件、潮州新生路31件、屏東市公園路29件、內埔鄉廣濟路21件。另外在路口車不停讓行人違規部分則取締129件,相對於去年增加115件。

警察局表示,「路口車不停讓行人暨行人違規」取締專案主要是在強化駕駛人與行人的守法意識;車輛駕駛人進入路口務必減速慢行,注意行人穿越道有無行人通過,並遵守停讓行人之規定,如汽車前懸、機車與慢車前輪進入行人穿越道線上,距離行人行進方向少於1車道寬(約3公尺)即違規開罰;行人穿越馬路請走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並遵守號誌,勿跨越雙黃線、隔島或護欄穿越道路,以保自身安全。

警察局局長戴台㨗表示, 9月的交通安全月主題為「人本交通-停讓文化」,透過強力執法與宣導,倡導「車輛慢看停」的駕駛習慣,期望能提高駕駛人對路權的尊重與遵守,減少僥倖違規的心態,進一步改善行人友善的交通環境,並呼籲民眾共同建立「交通安全,由我做起」的正確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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