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警察局交通隊從今年6月1日起鎖定屏東市四處路口增設「車不讓人科技執法」,只要汽、機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就要小心收到科技執法大紅包,根據屏東小鎮資訊向警方求證,正式執法首日就有4件違規遭取締,隔日則有6件,每一件為自小客車,違規者將收到6千的罰單。
屏東市「車不讓人科技執法」分布在四大路口,分別為屏東市中山路與民族路口、瑞光南路與民生路口、自由路與大連路口及自由路與公園路口,以上路口增設取締車不讓人違規科技執法設備,已經於113年6月1日起正式啟用執法。
屏東縣警局交通隊回應指出,6月1日「車不讓人」科技執法啟動首日,共在四個執法地點取締4件違規,隔天取締件數再增加6件,兩天累計有10件。經初步了解,兩天的違規案件均為自小客車未禮讓行人,取締件數最多的路口是瑞光南路與民生路口,其次是大自由路與大連路口。
警方表示,從112年6月30日起,駕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罰則加重至新臺幣6000元,當汽車前懸、機車與慢車前輪已進入行人穿越道線上,距離行人行進方向少於1車道寬(約3公尺)即違規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