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萬丹鄉從今年1月到4月至今發生9件死亡車禍,光二月份就占6件,當時警方針對該地區交通大執法後三月份歸零,沒想到四月才過不到一半,維新路與頂本路口卻再發生2件死亡車禍。對此屏東警分局今提到,即日起針對萬丹鄉地區進行交通大執法,鎖定無號誌路口未依規定停讓加強取締。
警方說明,萬丹地區鄉道多為無號誌交岔路口,為有效提升民眾路口停讓觀念,屏東警分局自即日起,規劃執行交通大執法專案,針對重大交通違規及無號誌路口未依規定停讓加強取締。
警方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18款規定:行經設有「停車再開」標誌、「停」標字或「閃光紅燈」號誌之交岔路口,不依規定停讓,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請民眾務必遵守,以免荷包失血。
屏東警分局提醒用路人,駕車行近路口應遵守「慢、看、停」的安全三步驟,在接近路口時減「慢」速度、隨時擺頭察「看」左右後方有無人車、暫「停」讓橫向行人與車輛先行,停讓是為了預防危險、保護自己,讓彼此都能安全抵達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