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潮州鎮大同路段一間彩券行,去年六月林姓男子與彩券行陳姓負責人發生糾紛,林男竟在同月15日晚間持槍朝該店連開兩槍,其中1發子彈貫穿彩券行之鐵捲門,事後警方循線逮到開槍男子。經屏東地院判決,林男因槍砲罪、殺人未遂罪,處有期徒刑5年6月,併科罰金8萬元。蘇男也因槍砲罪判有期徒刑4年,併科罰金6萬元。
根據屏東地院判決書內容提到,林男因與彩券行陳姓負責人發生糾紛且心生不滿,林男帶著該槍彈和殺人及恐嚇的犯意,在6月15日由蘇男駕駛的車輛前往彩券行。他們於晚上8點40分許到達,林男在彩券行對面路肩停車後持槍向彩券行內開了兩槍,一發子彈甚至穿透鐵捲門,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此行為令彩券行員工、屋主及店長感到極度恐懼。
警方表示,去年6月15日下午20時40分許,林姓男子晚間搭乘蘇男駕駛的轎車前往潮州大同路段一家彩券行,2人抵達彩券行後,副駕駛座上的林男竟隔著馬路朝店內連開2槍,所幸未傷及無辜,隨即報警處理,警方事後循線逮捕犯案的林男及蘇男,並起出作案用的改造手槍,本分局已依殺人未遂及槍砲罪送辦經屏東地方法院判決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