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地檢署去年12月偵辦臺灣黑熊遭獵殺情事,歷經將近四個月的縝密追查,進而發現自109年1月間起至111年12月,不到3年之時間,共有4隻臺灣黑熊遭獵殺,檢方於昨日偵查終結,並以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1條第1項之違法獵捕、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等罪對被告9人提起公訴。
屏東地檢署去年12月8日晚間,接獲保七總隊第八大隊通報一級保育類野生動物臺灣黑熊遭獵殺情資,屏東地檢署當晚指揮警方至屏東縣霧臺鄉某民宅搜索,在冰箱中起獲保育類野生動物臺灣黑熊及臺灣野山羊屍體各1具、臺灣水鹿腳14支、水鹿頭標本1只及土製獵槍1把。
屏東地檢署歷經將近四個月的縝密追查,共發動9次搜索,搜索地點達25處,訊問24人次、拘提多人到案,前後共聲請羈押6名被告獲准,進而發現不到3年之時間,共有4隻臺灣黑熊遭獵殺,其中3隻臺灣黑熊更是在不到2年之時間慘遭獵殺,歷次參與獵殺臺灣黑熊之被告共計7人,其中參與2次以上獵殺犯行者共3人,其餘被告則尚涉及獵殺臺灣水鹿、臺灣野山羊及頂替等罪嫌。
屏東地檢署表示,全案於112年4月6日偵查終結,並以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1條第1項之違法獵捕、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等罪對被告9人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