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消防局昨(19)日16時46分受理泰武鄉北大武登山步道3.2公里處受傷勤務,據報現場有一民眾單攻北大武山返程途中不慎摔傷,導致疼痛無法行走,請求協助;消防局立即派遣第二大隊、特搜大隊、泰武及來義分隊共計6車13人前往救援,並通報林務局及警察局前往協助。
當日接觸傷者時由於天色已晚,先由林務局檜谷山莊人員協助攙扶傷者至檜谷山莊休息,泰武分隊救護人員回報傷者(男性46歲),於今(20)日清晨申請空勤直升機將傷者吊掛至特搜大隊停機坪,再由長治分隊救護車將傷者送往醫院救治。
消防局表示,由於登山客違反《屏東縣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第六條第二項(登山活動範圍涉及本府公告之管制山域者,領隊應具備初級緊急救護能力,並領有基本救命術證書或初級救護技術員等相關證照。),已開立舉發通知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