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國道三號發生一起嚴重事故,女駕駛目睹整個過程,當下除了協助報警之外,也陪同警方做筆錄將行車畫面交給員警,但三個月後卻收到函文,明明是好心協助警方,竟莫名其妙要求她支付1.2萬廢棄物處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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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事故是發生在今年1月1日清晨6時20分,當時有一輛自小客車與小貨車在國道三號屏東九如段發生嚴重事故,其中一名駕駛因嚴重撞擊當場拋出車外,釀一死一傷的悲劇。(相關報導:屏東九如國三南下路段兩車追撞 一名駕駛失去生命跡象)
在該起事故發生的當下,一名女駕駛目睹整個過程,不僅協助報案之外,也協助警方做筆錄並提供影片釐清整個事故過程,不料三個月後,交通部高公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竟不分青紅皂白把證人也開罰,只要列名在上就一併開罰清理的費用1萬2千,讓她覺得莫名其妙。據瞭解,高公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今日向國道警方查詢確認後,已有表示將主動撤銷繳費通知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