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最年輕的枋寮鄉長陳亞麟,昨天上午遭到屏檢指揮南調組、南機站、屏東縣調站進行搜索,並傳喚當事人及相關證人共8人釐清案情,屏東地檢今(11)日凌晨認為2人所犯為5年以上之重罪,且有事實足認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認有羈押之必要,凌晨向屏東地院聲請羈押禁見。
-
根據屏檢新聞稿指出,屏檢日前獲悉任職某鄉之公務員陳某等人辦理鄉內相關工程業務疑似涉有貪瀆等不法情事,經檢察長指派主任檢察官蔡明達成立專案小組,並發交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下稱南調組)、調查局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下稱南機站)及屏東縣調查站(下稱屏東縣調站)調查。
經調查蒐證後,承辦主任檢察官蔡明達於昨(10)日上午指揮南調組、南機站、屏東縣調查站及警政署保五總隊持屏東地院核發之搜索票,搜索被告陳某等人之住居所及辦公處所等共8處,並查扣相關證物,隨即傳喚被告及相關證人共8人次釐清案情。
-
屏檢訊問被告及相關證人後,認被告陳某及黃某2人共同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3款之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嫌及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3項之以詐術使投開標發生不正確結果等罪嫌重大。2人所犯為5年以上之重罪,且有事實足認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認有羈押之必要,於今日(11日)凌晨向屏東地院聲請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