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接獲情資,研判毒品組織犯罪集團欲趁疫情期間利用漁船跨境走私毒品來臺,局長劉印宮立即指示全力偵辦,本案經報請屏東地方檢察署檢察官鍾佩宇指揮,與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八大隊、保安警察第三總隊、高雄港務警察總隊、海巡署第六岸巡隊及第十四海巡隊等單位共組專案小組積極偵辦。(本文附一段影片於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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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專案小組調查,潘姓犯嫌為首走私毒品組織犯罪集團,於去(110)年9月下旬駕駛膠筏至外海接運毒品後準備搶灘上岸,惟載運至近海因航線脱管遭海巡署艦艇登檢之際,為逃避查緝將走私毒品丟包入海。
專案小組立即分析丟包毒品經緯度及海流狀況,並研判可能遭衝刷上岸海岸線劃分區塊,派遣警力連日搜尋,於去(110)年10月上旬在滿州鄉海岸邊尋獲,以人力步行往返約4小時方式搬運走私毒品,並適逢豪大雨,專案小組人員不畏艱難克服地形、天候因素,順利查獲以茶葉包裝第三級毒品愷他命369包,共計毛重約384公斤。
檢警專案小組共發動三波攻堅行動,先行於去(110)年11月16日兵分多路持拘票及搜索票,分別在屏東縣屏東市、恆春鎮、滿州鄉及臺中市等地執行攻堅查緝行動,共計查獲潘姓犯嫌等7人跨境走私毒品組織犯罪集團,並查扣非制式手槍1支、子彈10顆及犯罪工具膠筏1艘、自小客車1輛、衛星電話1支、行動電話10支等涉案證物;經追查毒品來源並溯源擴大偵辦,持續於去(110)年11月28日及今(111)年1月7日分別在臺中市、屏東縣等地執行拘提逮捕劉姓犯嫌等3人到案,查扣新臺幣(以下同)16萬8,000元、行動電話5支、自小客車2輛等涉案證物。
警詢後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移送屏東地方檢察署偵辦,並經檢察官向屏東地方法院對潘姓犯嫌等10人聲請羈押禁見全數獲准,另犯罪工具漁用膠筏為避免長期閒置損壞亦於今(111)年1月26日拍賣68萬元,確保犯罪不法所得沒收,全案始告偵破,經檢察官於2月14日偵結起訴在案,為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偵破歷年最大宗走私毒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