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住防疫旅館仍要求民眾簽署支付防疫旅館費用同意書?屏東縣政府今日上午澄清,中央18日下午3時宣佈補助政策,但同意書是之前委由旅館轉交給19日的解居隔民眾,兩者為時間差造成誤解,之後配合中央政策全額補助,已經沒有再發出。
縣府交通旅遊處指出,衛福部陳時中部長於2月18日下午約近3點時宣佈匡列者入住防疫旅館費用補助最新政策,凡110年12月14日至111年2月18日期間,經地方政府匡列並安排至防疫旅宿進行居家隔離者,補助費用由中央概括承受,中央訂定方法,地方造冊申請,使受隔離民眾免負擔防疫旅宿費用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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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旅處進一步指出,而在中央補助政策宣佈之前,因為有數位居隔者將於2月19日期滿退房,因此防疫補助同意書在2月18日前就已經交給防疫旅館,請旅館協助通知民眾簽名並代收。換言之,這項網路傳言是時間落差所造成的誤解,並非事實。
交旅處表示,屏東縣依中央流行指揮中心規範辦理匡列隔離,為感謝居家隔離者配合防疫,縣府先前即於2月14日宣佈補助本縣籍居隔者,入住防疫旅館每人每天500元,加上符合申請中央防疫補償金資格者,每人每天1千元,以減輕被匡列居隔民眾的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