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向警方謊報身分,可要先確認對方是不是遭通緝,昨天上午高雄市警方在六合二路與自立二口發現一位機車駕駛停等紅燈使用手機便上前勸導,男子起先向員警報一組身分證號碼,結果一查是高檢署所發佈的偽造有價證券通緝犯,員警立即請求支援警組到場協助,此時陳男突然向員警表示剛剛誤會,以為是在詢問機車車主的身分證字號,所以才報弟弟的身分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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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所所長林明進立即指揮現場同仁先將陳男帶回分局,再利用警政資料檔案確認身分,在帶回分局前,員警檢查陳男身上物品時,眼尖發現其口袋內另藏有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含袋重0.95公克),處理員警隨即將其依毒品現行犯將其逮捕帶回,隨後透過資料庫確認陳男真實身分並非通緝犯,遭通緝的確實是胞弟。
陳男表示自己因有使用毒品的紀錄,因此才謊報弟弟身分,因已多年未與弟弟聯繫,也不曉得弟弟有涉案,陳男此舉可說是偷雞不成蝕把米,讓處理員警表示若不是因謊報身分,或許今日還無法查到陳男身藏毒品的事實。
新興分局分局長陳世煌表示,本分局對於維護治安的決心不會鬆懈,會加強打擊各項不法,並持續精進員警查緝毒品執法技巧,以杜絕毒品危害國人健康,另本分局亦會針對治安熱點加強巡視,加強可疑人車盤查,以防制各類不法,打造讓市民能安全生活的合宜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