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15 11:45 | 發佈者: 社群編輯組 | 評論: 0
屏東里港鄉將在明年春節前發放1000元振興經濟消費金,只要於110年10月31日前遷入里港就有資格,里港鄉長徐國銘表示:為振興經濟,鄉公所編列預算回饋鄉民,新生兒於12月31日前報戶口一樣可以請領振興金補助, 訂於明年農曆春節前發放完成, 讓大家拿到振興金可以採買年貨 , 鄉公所與鄉民代表會攜手創造阿里港的幸福飛揚。
徐國銘說,發放時間預計是明年1月14日、15日、16日這三天,將參照重陽敬老金發放地點, 讓大家拿到振興金可以採買年貨,過個好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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