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警察局刑警大隊邱姓偵查隊長,涉貪汙遭廉政署逮捕,今日屏東地院裁定羈押禁見,縣警局認情節重大記2大過免職處分,局長李文章向警政署自請處分。
屏東刑警大隊邱姓警務員,於偵查隊長任內涉及貪污,廉政署尾隨車輛進入警局停車場逮捕,並查扣相關物證,隨後移送屏東地檢署,經地檢署偵訊後,19日15時50分檢察官認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罪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邱隊長貪污情節重大經羈押禁見,縣警局立即召開考績會,核予改調非主管職務並一次記二大過免職處分,另追究直屬主管刑警大隊相關人員考核監督不周責任,局長李文章則向警政署自請處分。
警察局表示,未來持續強化員警各項紀律要求,落實風紀管考工作,如發現不法將以毋枉毋縱、不包庇、不護短原則徹查嚴處,並以壯士斷腕的決心,斷然淘汰不適任員警,以端正警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