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期間潮州大橋北上車道發生一起牛隻遭車輛撞擊倒臥道路,牛隻遭撞瀕死,車主則肇事逃逸,警方調閱監視器後找到車主,車主及飼主最後決定互不提告,不過警方認為雙方有違法仍告發開罰。
雖然車主飼主雙方都沒提告,但內埔警分局仍對雙方告發開罰,吳姓飼主因「疏縱禽畜在道路上奔走」,妨害交通,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300至600元;林姓車主「肇事雖無人傷亡,但未依規定處置」,也依道交條例開罰1000至3000元。內埔警分局長蔡耀順表示,畜養動物應善盡馴養責任,避免動物出入道路,影響用路人權益;另用路人發生交通事故,也應採取必要措施,報告警察機關及不得駛離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