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上月針對各縣市共21家網購端午節食品業稽查,代理副主任魏任廷表示,包括上好肉粽、基隆市建寶食品、嘉義縣「谷王食品」和宜蘭縣「珍有味食品」共8件粽子標示違規,違規原因包括未見中文標示、字體太小及營養標示格式不符規定等,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罰3萬~300萬元,目前由各衛生局處辦中。
食藥署副主任魏任廷表示,這次稽查也有抽驗粽子及其餡料的防腐劑、漂白劑、殺菌劑等,除巧巧小肉粽店仍在檢驗中外,其餘都合格。
至於業者部分則澄清,表示稽查不合格的部分是紗窗破洞、冷凍結霜,至於粽子部分檢驗合格。
食藥署上月針對各縣市共21家網購端午節食品業稽查,代理副主任魏任廷表示,包括上好肉粽、基隆市建寶食品、嘉義縣「谷王食品」和宜蘭縣「珍有味食品」共8件粽子標示違規,違規原因包括未見中文標示、字體太小及營養標示格式不符規定等,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罰3萬~300萬元,目前由各衛生局處辦中。 食藥署副主任魏任廷表示,這次稽查也有抽驗粽子及其餡料的防腐劑、漂白劑、殺菌劑等,除巧巧小肉粽店仍在檢驗中外,其餘都合格。 至於業者部分則澄清,表示稽查不合格的部分是紗窗破洞、冷凍結霜,至於粽子部分檢驗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