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傍晚恆春鎮四溝路一戶住宅遭人連開三槍,警方組成專案小組追緝,隔日逮捕開槍的鍾姓嫌犯,不料鍾嫌卻出賣了朋友把槍枝位置告知員警,警方循線將陳姓毒品通緝犯、與另外兩名共犯逮捕,全案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殺人未遂、盜罪嫌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並持續擴大偵辦。
恆春分局14日傍晚接獲線報,鍾嫌持槍至薛姓被害人位於恆春鎮四溝路住宅門外射擊3槍後逃逸,警方獲報後組成專案小組追緝,15日凌晨2時緝獲鍾嫌,鍾嫌相當狡猾,始終不肯供出犯案手槍去處,僅稱他已將犯案手槍丟棄於車城鄉某處。
員警不敢大意,前往搜尋卻找不到,鍾嫌才又改稱該槍遭同案共犯藏放於竊取的失竊小貨車上,員警馬上追查該部贓車下落,發現該車已被開走,又在該贓車可能出現地區搜尋,正當員警遍尋不著時,突然發現該部贓車正在眼前行駛而過,馬上攔檢該車,使用行動電腦查詢發現陳姓駕駛竟是地檢署發布的毒品案通緝犯,還在車上查獲犯案用改造手槍、竊取之電纜線等上記證物。
警方調查,張嫌前與薛姓被害人有糾紛,糾眾張姓、陳姓叔侄共4人,持槍前往薛姓被害人住處尋仇,所幸當時他不在家,鍾嫌持槍朝2樓射擊洩憤,犯案後4人便分別逃逸,直到凌晨2時許鍾嫌落網,警方持續緝獲相關嫌犯及證(贓)物。
其中該部贓車是本月12日家住台南的林姓車主至本轄遊玩時遭張嫌等人竊取,到分局領回車輛時見到張嫌等人年輕力壯,直呼這些嫌犯好手好腳卻不思進取正常工作,以竊取別人辛勞工作的心血結晶為業,真應該要重判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