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市一位車主日前一次收到3張罰單,被民眾拍照檢舉在屏東市和平路違規停車,侯姓車主表示,同地點共3張罰單被檢舉,大家請注意,這名車主1周連收3張罰單,只能乖乖繳清後就不敢再停,也有許多民眾表示在這地點已經停了十幾年,不知道竟然是違規會被開單。
由於許多縣市也有類似案例,交通部已有對這類違停做出回應,因該路段是白線,依規定,車子必須整台停在線內,但路緣和白線距離太近,車輛無法停入,導致她的車身超過在線外,佔住慢車道。交通部針對這種違規有做出解釋要用道處條例60-2-3舉發違規。
事實上,路邊白線並非就能停車,15 公分寬的白線屬於「路面邊線」,右側為路肩,10公分寬的白線屬於「快慢車道分隔線」,右側為慢車道。前者右側停放應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2條規定,依車輛順行方向緊靠道路右側,車輛右側、前、後輪胎外側距離緣石或路面邊緣,不得超過40公分;後者則不宜停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