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吳姓民眾行經屏東市社區民宅前無意間發現咔啦咔啦聲音作響,細看竟是貓咪在蠕動,仔細觀察才發現牠的腳居然拖著2隻獸鋏,獸鋏以鐵絲繫綁於花圃的鳥籠上。
吳君指出,因為第一次遇到浪貓受困捕獸鋏,一時驚慌不知如何處理,透由社群平台求援,在鄉民大量分享後,除了熱心民眾及動保團體赴現場拆除,德協派出所接獲通報也於第一時間前往現場勘查,但受困貓咪己不見蹤影,救援因此宣告失敗。
屏東縣政府動物保護專責機關受理舉報後,旋即約談相關人士說明,雖受處分人一度宣稱不知情,經農業處逐一查訪相關事證,確實有「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使用獸鋏捕捉動物」之事實,依動物保護法第14-1條規定裁處新台幣1萬5仟元罰鍰。
屏東縣政府農業處黃國榮處長指出:為遏止此不法行為,民眾若發現販賣獸鋏或放置獸鋏等不法行為,可撥打所在地縣市政府 1999 專線或農業處專線(08)765-3860檢舉,如有查獲依檢舉違反動物保護法案件獎勵辦法將可獲得檢舉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