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屏東警方連續3天擴大臨檢(資料照片)
圖:屏東縣取締酒駕首日屏東市有四件(攝自屏東交通隊)
屏東縣取締酒駕首日屏東市有四件,還有一件拒測被開罰,潮州地區則查獲兩件機車雙載,駕駛人酒駕,後座被載者未勸阻,一併被連坐開罰。
警方表示,新法修正內容有對汽車駕駛人酒駕罰鍰提高至12萬元,機車駕駛人仍維持1萬五千元至9萬元;新增累加罰鍰規定,5年內第二次酒駕超標以罰鍰最高額處罰,第3次以上違規,按前次罰鍰金額加罰9萬元。拒絕酒測罰鍰從9萬元提高到18萬元,新增每次加罰18萬元。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局長葉明潭呼籲,警政署自7月1日至3日實施全國同步取締酒駕專案,並要求各地警察機關持續針對易發生酒駕熱點或特定節日,妥適彈性規劃勤務加強取締,以提高執法強度及頻率,達到酒駕「零容忍」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