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屏東縣議會議長周典論
高雄高分院今二審宣判,涉案9名議員王志豐、潘裕隆、顏金成、潘政治、李冀香、陳昭忠、許天賜、陳美瓊、歸曉惠等,各判處4年到3年2個月,褫奪公權4年到2年不等,其中議長周典論因一、二審均獲判無罪,已無罪定讞,其餘有罪議員仍可上訴。
圖:屏東縣議長賄選案,高雄高分院今二審宣判
屏東地檢署前年起訴屏東縣議會議長周典論等議員,指出周典論為與王志豐搭配參選正副議長,因競爭激烈竟起意賄選綁樁,而與議員潘裕隆、王志豐及友人廖秋東謀議,由廖負責招待李冀香、顏金成、許天賜、潘政治、歸曉惠、陳昭忠、陳美瓊等議員到台中,吃、住、按摩及置裝等費用,均由廖秋東及友人林柏志或王志豐埋單,並發放每人1萬至2萬元零用金,已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目前議員有罪部分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