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在臉書上po文,說自己的朋友在屏東科技大學校園內的學府路跟仁愛路口,因為騎車闖紅燈遭到校方拍照舉發罰款,但收到罰單後質疑校園內並非屬於一般道路,學校也不是執法單位,真的有權限開立罰單嗎?PO文一出引發網友論戰。
儘管罰鍰金額不多,且罰單也不具法律效力,但仍引發部分學生不滿,對此,校方解釋說明,管理規範是和學生代表,共同訂制出來的,絕非單方面強制決議,也極力澄清,絕非校方在搶錢。
根據台視新聞報導,屏科大這三個月來光是闖紅燈,就已經開罰了174件,屏科大主秘葉桂君表示:「大學法授權給各個大學依照自治程序,我們92年就開始有車輛管理辦法。」學生趕上課、趕放學,校內車禍時有所聞,校方訂定交通罰則,就是要避免悲劇發生,學生也都大表贊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