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在網路上發文抱怨將車停在大鵬灣,結果被索取2000元的停車費,縣府今日發出新聞稿澄清,民眾停車地點為私人停車場,縣府此次燈會共規劃11處停車場,且停車完全免費。
縣府消保官吳清宜則表示,依停車場法私人設立停車場應經交通主管機關核定,未經核定而收費,主管機關限期未改善者,可處新台幣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另依路外停車場收費第五點規定,車輛逾期超過時間未駛離者,業者得通知車主限期補缴停車費;消費者如權益受損得洽1950協助。
縣府指出,台灣燈會這次規劃11處停車場各有用途,包含1處大小客車混合停車場、6處純小客車停車場、2處純機車停車場、1處純大客車停車場及1處攤商停車場,不僅完全免費,小客車及機車停車場皆提供快速接駁服務,高雄以北開車來的民眾經國道3號主要停放P5、P6及P1停車場,若經臺17線南下可停放P3、P4停車場;而東部開車來的民眾經臺17北上則停放於P9、P10停車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