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市和生路二段深夜3時許發生一起車禍,一輛小貨車與白色自小客車碰撞,強大的撞擊力導致車頭毀了一半,車內駕駛則清醒、受一點輕傷送往醫院救治,至於詳細事故原因有待警方釐清。(即時快訊)
警方表示,謝姓駕駛人駕駛自小貨車於和生路二段附近,與由南往北行駛白色自小客發生碰撞,自小客車左前車頭毀損(車輛已移置交通隊保管中),車上駕駛人及乘客1女1男於警方到達前棄車逃逸,謝姓駕駛人受傷送醫意識清醒,經實施酒測吐氣值為0,本案由屏東縣政府警察局交通隊事故處理小組處理中,將通知車主及駕駛人到案說明,釐清肇事責任。
警方呼籲,發生交通事故勿離開現場並予以及時救護或其他必要措施 ,減少因延誤就醫發生無謂的傷亡,儘速報警到場處理。
按刑法第185-4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1,000千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同條第4項:「前項駕駛人肇事致人受傷而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致人重傷或死亡而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即時快訊為第一手資訊,除非有重大傷亡發生才會進一步了解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