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根據空汙法第31條,在公眾場合燃燒金紙可開罰5000到到30萬(攝自網路)
空氣品質日益嚴重,根據東森新聞報導:高雄市一家開了20多年的金紙店,老闆上週五在住家門口燒金紙,卻引來環保局稽查人員上門警告:「你們已經違法」,並指出個體戶要開罰5000到10萬;公司行號則是10萬到30萬,最後環保局開出勸導單,表明下次再犯就開罰。
圖:空汙嚴重,屏東縣若大量露天焚燒金紙經勸導不聽仍會開罰
事情發生在上週五(24日)金紙店老闆在家門前燒金紙,環保局稽查人員卻突然手上拿著公文證件走進來,劈頭就質問:「你們金爐內是不是在燒金紙?」並搬出空污法第31條,住家從事燃燒融化等,會產生明顯微粒污染物,個體戶違法可開罰5000到10萬。
針對此事環保局長魯台營說:個體戶焚燒金紙目前我們儘量以勸導為主,但大量露天焚燒金紙經勸導不聽仍會開罰,現在空污議題當道當然我們也承受很多民眾陳情鄰戶燒金紙及寺廟燒金的案子,有些對勸導策略就認為環保局是鄉愿沒魄力甚至還批評包庇汚染,坦白說我們處理的不只是汚染更是「社會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