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市瑞光路三段某間養生館以養生推拿之名義,實際上卻暗藏春色,容留未成年少女從事性服務,有民眾將事情舉發到縣長信箱,警方著手進行調查,日前持搜索票到該店查緝,逮捕兩名從事性服務的小姐,全案以妨害風化罪嫌及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
縣警局接獲縣長室交查,責由刑警大隊「民生暨重大刑案專責組」及轄區民生派出所共組專案小組,經近月之埋伏,雖未發現有未成年之女子進出,但有輕熟女數人頻繁出入,研判確有經營賣淫情事,專案小組人員並利用臨檢勤務,觀察養生館內環境,發現該養生館為逃避檢警查緝,每個房間內均加裝螢幕,得以察看一樓人員進入狀況,增加查緝困難度。
專案小組將偵查情形陳報屏東地檢署指揮並指派檢察官偵辦,認時機成熟,日前向法院聲請搜索票後,先在附近埋伏後,發現盧姓、吳姓男子由店內外出,警方隨即尾隨攔查,渠等2人均坦承於店內分別以半套、全套消費,因而進入實施搜索,扣押營業所得新臺幣3萬9,900元,消費單、監錄系統及含有體液之衛生紙1糰等證物及洪姓,陳姓兩位服務小姐。
兩位服務小姐向警方供稱,半套、全套分別收取1,500元、2,000元,負責人李女每節(90)分鐘各抽取300、400元不等之佣金,犯嫌亦坦承上情不諱,全案以妨害風化罪嫌及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分別移請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檢署及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屏東簡易庭偵辦、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