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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紅燈不要看手機 屏東出現檢舉達人 已多人遭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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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由於行車紀錄器和智慧型手機的流行,讓交通違規檢舉變得越來越容易,近日有網友在屏東停等紅燈時拿手機出來看,沒想到被後方汽車駕駛錄下檢舉,白白吃了一張千元罰單,讀者投稿小鎮提醒機車騎士要小心,小心檢舉達人 ...

圖:近日有讀者在民生路口等紅燈看手機被拍照檢舉,投稿小鎮提醒大家注意(讀者投稿)




由於行車紀錄器和智慧型手機的流行,讓交通違規檢舉變得越來越容易,近日有網友在屏東停等紅燈時使用手機,沒想到被後方汽車駕駛錄下檢舉,白白吃了一張千元罰單,讀者投稿小鎮希望提醒其他機車騎士要小心,小心檢舉達人就在你身邊。




沒有自動替代文字。

圖:近日有議員因在屏東市勝利路停紅燈壓過機車停等區遭後方車輛檢舉(攝自網路)


圖:因違規,讀者遭罰新臺幣1,000元罰鍰(讀者提供)


網友紛紛表示,「請問,手機用夾具當導航,當紅燈時操作,有夾具應該不算手持吧,這樣是否不會被開單呢?」、「就是有網友這麼無聊,停紅綠燈拿出手機就想檢舉人。要檢舉是那種邊騎邊滑的吧?」、「看來有不少檢舉魔人,還是小心一點好,沒被警察開單,但是生活四周充滿了很多盯著你的眼睛,這算不算是一種對個人自由的侵犯?」、「之前有修改過 只要騎車時拿手機出來 不管用途 直接開罰1000元」。


其實不管是不是檢舉達人檢舉,小編還是要提醒大家,只要行駛於道路上使用手機都是危險行為,請大家要遵守交通規定,以免發生危險又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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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鎮法律小學堂】

法令依據: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之1,茲說明如下:

1、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新臺幣3,000元罰鍰。(第1項)

2、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新臺幣1,000元罰鍰。(第2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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