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屏東小鎮資訊

屏東議員許馨勻自爆遭性騷 質疑警方辦案態度流程

| 發佈者: | 評論: 0

摘要: 屏東縣議員許馨勻今日上午在議會質詢中自爆,5月9日參加屏東市一場大型造勢晚會,結果身穿背心的她,竟遭到一名男子不當肢體接觸,5月11日向警方報案後,案件從潮州分局轉到屏東分局,結果時隔許久都沒有任何進展,

屏東縣議員許馨勻今日上午在議會質詢中自爆,5月9日參加屏東市一場大型造勢晚會,結果身穿背心的她,竟遭到一名男子不當肢體接觸,5月11日向警方報案後,案件從潮州分局轉到屏東分局,結果時隔許久都沒有任何進展,且過程中警方竟說有關注嫌疑人臉書,而不是採取其他積極作為。

議員許馨勻議會中指出,遭到不當接觸的當日晚上徹夜難眠,隔日到潮州偵查隊報案,但因轄區關係轉到屏東偵查隊,但十多天並沒有任何消息,當她主動詢問後,警方竟然是將她帶到地檢署再做一次筆錄,等於短期間做了兩次簡述,且直到質詢當日都沒有對方後續消息,質疑警方針對性騷案件處理流程有問題。




許馨勻議會質詢時提到,她第二天就大概清楚對方是誰,只是缺乏姓名等進一步確認,結果後續過程中,警方竟然回答她有針對嫌疑人做後續調查,並且關注對方的社群(FB),她不禁質疑關注對方社群做什麼,既然已經鎖定嫌疑人,為什麼不讓她指認進行後續法律行為,而是讓十來天都呈現空白,流失鎖定證據的時程。

屏東分局分局長蔡培元表示,本分局獲報後立即調閱及保存現場畫面,由於事發當晚為萬人集會現場,本分局共蒐集現場勤務同仁10人蒐證畫面、民間監視器26支畫面及8家電子媒體所發布之現場畫面,並以專責警力逐一檢視過濾案發現場情形。

因事涉敏感,經向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報告,主任檢察官指示本案將指派檢察官指揮偵辦,本分局即於5月24日檢據卷證,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同日由檢察官完成被害人訊問,於6月12日確認行為人身分,檢察官已指示儘速通知行為人到案說明。

全案因屬婦幼案件,為保護當事人,偵辦過程均由專責警力執行,完成初步蒐證後,迅速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本分局爾後將持續精進偵辦是類案件之品質與速度。



屏東縣長周春米感佩許議員勇於站出說「me too」,再度重申性騷零容忍,在質詢後做三點裁示:

第一點:感佩許馨勻議員勇敢站出來,為自己、為女性發聲,不要就這麼算了。

第二點:本案接獲報案之初,因事涉敏感由檢察官指揮辦案,後續請警方配合檢方,積極處理。

第三點:本人再度重申性騷零容忍,將強烈要求縣府所有單位都必須在性平三法(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平等教育法、性騷擾防治法)及跟蹤騷擾防制法的指導下,加強事前積極防範、獲報後在保護被害人的原則下,即刻啟動調查處理,維護被害人權益,讓台灣社會的性平環境更友善。

作者廣告
123


關於我們|屏東小鎮粉絲團|手機版|小黑屋|隱私權政策|屏東小鎮資訊

GMT+8, 2024-4-28 03:17 , Processed in 0.041147 second(s), 22 queries , Gzip On.

返回頂部